


“南鲲”号漂浮式波浪能装置。 资料图片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资料图片
“风从海上来”,广州海洋产业近期传来两条好消息:
深海智人(广州)技术有限公司收获一笔3亿元海外订单:8台250HP工作级ROV将登陆南美和东南亚市场,见证中国深海机器人从“单点突破”走向全球规模化交付;
10月19日,广州海洋装备集团、广州科技创新服务集团揭牌,前者将加快布局深海机器人等海洋新兴产业赛道,力争打造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海洋装备头部企业。
一边是以硬核科技产品开拓新的市场版图,一边是把全市分散的海洋装备力量“装”进平台型国企,广州向深海要动能的雄心跃然如见。
《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广州海洋生产总值突破7300亿元;近日发布的《广州市关于支持深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稿)》(下称《若干措施》),系统性地勾勒出一条“科技向海”的落地路径。
无论是民企订单还是国企揭牌,均是广州经略深蓝路径上的澎湃浪花。值得追问的是:广州为什么必须把产业推向深海?广州手握什么家当?又将用什么样的制度设计,把“到得了深海”变成“发展好产业”?
南方日报记者 李鹏程
“战略疆域”的城市选择
2025年,“深海科技”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仅仅一年时间,各地布局发展海洋产业已是如火如荼,国内先进城市在深海赛道上形成了差异化的争先格局。
青岛依托崂山实验室、“蛟龙”号等科研优势,出台《深海开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目标到2027年突破10项以上深海关键技术、培育10家左右细分赛道高成长企业。其路径为,依托重大基础设施,聚焦特色领域发力。
上海的落点更偏向系统性制度布局。2025年以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上海市海洋观测网规划(2025—2035年)》等系列文件,探索在十年尺度上推进海洋产业升级与观测体系的深度融合。
深圳则由政府部门联合华为、腾讯等科技企业构建“蓝色伙伴关系”;截至2024年,深圳高新技术涉海企业超2500家,已建涉海创新平台86个,水下机器人专利全国第一。区别于老牌航运中心,深圳在海洋新兴产业领域率先突围。
三座城市的共同判断是:深海产业的竞争,并非单一装备的竞争,更是“原始创新—中试验证—产业生态”的全链条竞争。
深海之所以成为各地区乃至国家之间竞争的焦点,首先不在于商业回报的远近,而在于它承载的资源、安全与规则等战略属性。“深海科技的背后是国家对未来资源、科技、经济和国防安全格局的深层次考量。”东吴证券的一份行业深度分析报告指出。
在此背景下,广州的深海战略选择亦有其独特逻辑。
深海产业的落脚点在于“产”。广州拥有41个工业大类中的35个,制造底盘深厚,围绕“探、采、储、用”全生命周期重点培育四大核心产业链。广州的角色,是在深海制造的基础上,打通从核心部件到整机集成、从试验验证到商业化交付的产业化闭环。
走向深海的底牌与短板
广州因海而生、向海而兴。从“梦想”号大洋钻探船挺进地球深部,到4500米级深海遥控潜水器“海马”号取十五运会“源火”;从冷泉装置在2000米海底建起“空间站”,到“南鲲”号将海浪变“充电宝”——广州深海故事正从蓝图奔向现实。
数据表明,广州深海产业的基底厚实。202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523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16.3%,连续四年跻身全国海洋新兴产业指数第一梯队;广州集聚66家涉海科研机构、34个省部级以上海洋重点实验室,构建起全链条海洋科研创新体系。
最近的深海智人“出海”,正是广州这套先进制造家当,在市场化场景中的一次验证。
但“有底牌”不等于“无短板”。广州深海领域突出的“结构性缝隙”之一,就出现在从科研到产品的中间地带。
今年,有广州市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广州“深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足,中试孵化环节薄弱,大量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上半年,广州国资国企智库联盟举办的一场关于海洋经济智库会议上,有专家直言:“广州海洋经济有科研优势但转化不足,很多科技成果还是‘私房菜’,应变成面向市场的‘大排档’。”
这些判断指向同一个矛盾:广州深海产业不是缺少战略科技力量,而是缺少将战略科技力量系统性地“压”到产业化中段的制度装置。概念验证、中试验证、试验测试、标准认证、首台(套)应用,这些环节单靠企业自身或单一科研机构都难以低成本完成。海洋经济体量与深海研发能力之间,亟需弥合成果转化的断层。
面向未来,广州正以探路者姿态、大城市担当,全面破局深海产业,持续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深海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打造“蓝色新质生产力”增长极。
“科技向海”何以实现
10月14日,广州市科技局在官网公开征求《若干措施》意见。这份政策文件,没有把重心放在泛泛的“加大投入”上,而是沿着深海产业化的中段环节布置制度接口。
第一层,解决“技术从哪里来、验证在哪里做”。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重大测试平台开展试验测试以及搭载共享航次的在穗企业,按实际支出不超过20%补助,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这一设计聚焦研发与产品之间,昂贵且易被忽视的测试环节。
第二层,解决“成果如何变成可交易的产品”。符合条件的市级认定的涉海概念验证中心可申请成为成果转化合作机构,其推荐项目按“补改投”试点办法获得“先投后股”支持,单项不超过400万元。此举有助于让深海装备从实验室样机变成工业产品。
第三层,解决“产品如何进入市场并形成循环”。《若干措施》中提出,开展首台(套)、首版(次)补贴;对于技术创新优、应用效果好的标志性应用示范项目,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设立涵盖深海产业投资方向的子基金。
制度设计本身的效力,最终取决于执行的精度。
例如,试验测试补助的200万元上限,对于大型深海装备的海试成本而言仍然有限,其实际效果更可能体现为对中小企业的“启动撬动”;“先投后股”的单项最高400万元额度,也需要在项目筛选与财政资金容错之间找到平衡;深海产业的回报周期以年计,《若干措施》的三年有效期能否与更长的产业培育周期匹配,同样是开放的问题。
方向是明确的:广州不再用单一环节的优惠去“吸引”深海产业,而是尝试盘活现有优势资源,以全链条托举赋能深海产业高质量发展。
■声音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偲:
广州海洋科创可从
四个方向持续发力
“海洋科技创新的本质是认知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的有机统一,广州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解读《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时,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偲表示,广州海洋科技创新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转变的关键期,可从四个方向上持续发力。
第一,以大科学装置为核心枢纽构建开放共享的海洋科技基础设施网络。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和“梦想”号大洋钻探船不仅是广州的科研资产,更是国家的战略平台。应建立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科学家的开放共享机制,吸引顶尖团队来穗开展合作研究,使广州成为深海科学研究的国际高地。
第二,强化海洋微生物战略资源的系统性调查与功能挖掘。深海微生物资源家底仍有大量空白,应结合新一轮全国海洋综合调查,积极参与重点海域的微生物资源普查,建设国际一流的深海种质资源库,抢占海洋遗传资源竞争的制高点。
第三,完善概念验证—中试放大—首试首用—产业化全链条转化机制。用好深海探测与海底资源开发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的政策空间,在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态修复技术等方向率先形成可复制的转化模式。
第四,加快深海探测装备的自主研发与国产替代。聚焦深海传感器、水下高精度定位、极端环境材料等“卡脖子”环节,强化需求牵引,推进技术攻关和海试验证,打造产业化完整创新链。